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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委托重庆精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公司),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的辅警由精诚公司派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勤务辅警岗34人,具体见《重庆精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人事档案(或学籍材料)齐全,能在试用期内将档案转移指定档案存放地点。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3.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同时,我司为本次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3.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4.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弃权。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7.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8.聘用人员在入职后须在试用期内及时形成或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未能完成的,视为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转正,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各招聘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5日18时。联系人:邓老师:17774907762,任老师:18983146907。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识别本招聘公告报名二维码,选择岗位并填报资料进行报名,也可通过精诚公司官网(www.jc-hr.com)“招聘发布”栏点击“报名”,选择岗位并填报资料进行报名;精诚公司将对应聘者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过公众号、官网和短信的方式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特别提醒:简历中一定要包含学历、年龄、身高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2023年12月29日18时。联系人:邓老师:17774907762,任老师:18983146907。
2.资格审查地点:合川区公安局主楼1楼接访室(从公安局西门进出)。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6)学历证明: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7)个人征信报告: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作不合格处理。
(8)退役军人需出具《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由精诚公司通过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将在“平安合川”和“精诚企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中分别按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两个年龄层次设置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并将成绩在“平安合川”和“精诚企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面试
1.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平安合川”和“精诚企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七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其它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安合川”和“精诚企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精诚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合川区公安局相应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辅警薪酬标准,试用期满转正后执行正式辅警薪酬标准。用工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五、附则
我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我司,咨询电话:023-63655764。
重庆精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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