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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3]2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等十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办[2022]1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发2023年第二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7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基层(含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即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
离校3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福鼎市本地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离校3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社会保险缴交记录);
5.困难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农业农村局五楼开证明);②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民政办开证明);③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社区、乡镇证明);④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民政办开证明);
6.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
7.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①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②服务期满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③服务期满的“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属于“三欠”人员或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等不得报名。
五、岗位期限
聘期3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岗,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职。
六、聘期待遇
大专毕业生岗位补贴3388元/月、本科毕业生岗位补贴3518元/月、研究生岗位补贴3938元/月,人社部门给予落实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负担。招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5日,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报名地址: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福鼎市桐城街道锦福路386号八楼)。
3.报名材料:(1)福鼎市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6)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退伍证、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应证件)。
八、聘用办法
1.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及政审等工作由就业股牵头开展,同个岗位报名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时,采取公共题面试的方式,按成绩高低依序聘用,面试工作拟定于8月中旬开展(面试科目为《公共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在本次招聘的政审、体检、择岗、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从达到合格线未择岗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拟聘公示:拟聘录用对象名单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自行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九、其他事项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单位及电话,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0593-7855626。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uding.gov.cn/bmzfxxgk/rsj/zfxxgkml/tzgg/202307/t20230728_17827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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