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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雨湖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卫生健康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5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名,本次招聘岗位分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A、B类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公告和有关招聘信息只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岗位均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和区卫健局提出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应聘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
6.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同等对待”。
7.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如所报考岗位有执业范围要求,则所报考岗位执业范围应在其执业类别内。
8.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2022、2023届(含“同等对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9.面向湘潭市或雨湖区户籍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存在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被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雨湖区现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违约或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9.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只A、B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段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附件5),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
(2)A、B类岗位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
(3)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二)笔试(A、B类岗位)。
1.笔试时间:暂定为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内容包含《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涵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按《公共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总成绩。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所有笔试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时间发生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象。A、B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资格审查末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C类岗位资格审查对象为有效报名人员。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3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笔试准考证(A、B类岗位提供);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证(此2证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⑥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⑦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A、B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递补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C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如因本人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招聘岗位计划空缺,则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面试前发布调整公告。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A类03岗位和B类13、23、30、34、43岗位进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C类岗位采取口述答题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100分合成总成绩),其余岗位采取口述答题方式。口述答题方式面试时长10分钟,总分100分。实践操作技能考核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A、B类岗位为笔试时准考证,C类岗位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和排名。
A、B类岗位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C类岗位成绩及排名: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口述答题成绩×5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
3.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A、B、C类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增加吸毒和心理检测项目。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报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卫健局统一安排到招聘单位工作,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雨湖区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列入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与原单位的解聘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聘用人员在雨湖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5.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招聘咨询电话:雨湖区卫生健康局0731-58630921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xtyh.gov.cn/2997/2998/3003/content_1234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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