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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内江高新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社会化工作者(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未满35岁的人员;
(六)拥有财务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学生;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含)及以下;
(二)文字功底较好,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招聘信息发布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xq.neijiang.gov.cn/挂网公示。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初审。内江高新区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2.信息填报。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人员网络报名应安排在报名规定日期内进行,报名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按招聘报名表要求进行资料填写并上传照片。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视为无效资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六、考试和综合评定
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按照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开考比例为3:1。
(一)综合评定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3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内江高新区总工会统一负责实施。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内江高新区总工会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任一即可)、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入职时提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①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一)体检
体检由内江高新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根据面试成绩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单位或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 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内江高新区总工会主管领导批准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拟录用职位、面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被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聘用及试用期
(一)聘用
面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与内江高新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参照内江高新区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标准进行工资发放。“四险一金”按国家规定购买。年度绩效、差旅补助等按照内江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内江高新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单位、考试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和招聘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2-5858820。
十、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内江高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 9楼901办公室)。
报名邮箱:392085832@qq.com
联系人:姚女士
咨询电话:0832-6105044
十一、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内江高新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xq.neijiang.gov.cn/gxq/gsgg/202309/83ef17e88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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