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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人,其中临床医师5人,影像医师2人,超声诊断医师2人,药剂人员1人,质控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好学,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3.服从医院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2023年第二批共招聘11人,本次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来现场报名,他人代报无效。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11室人事科(地址:邛崃市羊安街道永康大道101号)。
(四)提交材料: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个人简历、进修学习培训证明、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1张到行政办公楼111室人事科,并提交《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招聘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下载附件2。
(五)资格审查: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由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按照《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初审。报名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我院将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三、有关待遇
此次招聘系编外招聘,纳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19981221741
联系地址:邛崃市羊安街道永康大道101号
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l2hospital.com/go.htm?url=news/show&k=zhao_pin_gong_gao&id=6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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