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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乡城县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科室、专业及数量
科室 | 专业 | 招聘人员数量 | 相关要求 |
临床、医技各科室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 | 12 | 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
行政办公室 | 汉语言文学、文秘相关专业 | 1 | 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 |
总务设备科 | 资产管理、医学相关专业、医学装备相关专业 | 2 | 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 |
信息科 | 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专业 | 1 | 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 |
财务科 | 会计学相关专业 | 2 | 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取得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
病案室 | 统计学、医学相关专业 | 1 | 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 |
三、招聘范围
面向甘孜州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为人守时诚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安全意识强,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11月13日—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与其他单位签订有服务或劳动协议的;
7.不能在我单位全职工作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2023年11月14日至22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或者通过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报名邮箱号:852709349@qq.com。
(二)现场报名地点:乡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人:李娟梅,联系电话:0836-5826021,18783605444)。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从附件栏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乡城人民医院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4.取得学位证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医师、护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相应资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原件查验无误后返还本人。
七、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计算及加分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面试按照职位招录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总人数低于1:2,则全部人员进入面试。
(三)加分。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取得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八、体检
体检由乡城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乡城县人民医院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乡城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十、聘用管理
经公示合格者,由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一、福利待遇
由基础工资、院内奖励性绩效、工会福利、购买四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组成。
十二、纪律与监督
此次聘用全过程,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纪律,强化管理。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乡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5826034
乡城县人民医院党建办:0836—5827335
咨询电话乡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0836-5826021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招聘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会举办时间和地点若有调整,相关事项将及时在乡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乡城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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