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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成立于2002年5月,2010年8月应省住建厅要求合并至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是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在鹤山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自2021年11月1日起更名为广东五邑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现具备一类房屋建筑(不含超限高层)工程、一类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各专业审查人员技术较硬,具有丰富的勘察设计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省及地方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图审查经验丰富。
现根据审查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平等、公正的竞聘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品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应聘资格见《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除满足岗位应聘资格外,应聘者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敢于担当。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勤奋踏实,擅于沟通和协调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决策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拒绝服兵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人员。
6.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聘、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鹤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止。
2.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ssstzx@163.com(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历+毕业专业”)。报名需提供资料包括:
(1)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图片格式);
(3)个人简历(pdf格式);
(4)按要求填写《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附件2)(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同时,以报名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合格后,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聘
1.竞聘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胜任竞聘职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重点是个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另行通知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岗位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且资格复审无误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鹤山市人民政府网、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程序予以试用。试用期满(试用期二个月),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任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五、薪酬待遇与管理
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全包),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按照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对应聘岗位可能进行调整。
(二)如本期招聘未有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将持续招聘至成功录用为止。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96108
公司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4号二楼
电子邮箱:hssstzx@163.com
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2023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eshan.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290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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