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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关于我局基本概况可登录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特设类四级岗位人力成本约29万元/年。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综合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符合条件的(在职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除外)可报考特设岗位;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财政局2023年下半年合同制职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在“个人承诺”栏签名)、《珠海市财政局2023年下半年合同制职员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PDF格式扫描件;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重命名为“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职员招聘+岗位编号(范例:①)+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czjrj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为“职员招聘+岗位编号(范例:①)+考生姓名”。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胜任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根据笔试时间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公布,请主动关注和查询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根据面试时间在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进行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综合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李小姐0756-2510761;特设类:刘小姐0756-265316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0537,0756-2523266。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aizheng.zhuhai.gov.cn/ljcz/tzgg/content/post_3566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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