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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定》(七政办规[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一级消防工程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验科一级消防工程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人员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已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具有消防设计、施工,消防设施检测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系统的运行特点人员优先聘用;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其他用工单位辞退或劝退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告发布。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th.gov.cn/)、七台河发布、网信七台河和七台河住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8日,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到市住建局电子邮箱:qthzjj2022@163.com。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资格认证(学信网下载)、一级消防工程师从业资格证原件、《2023年市住建局公开招聘一级消防工程师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其他能够证明其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材料需电子扫描后转成PDF格式。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准予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至考生电子邮箱,未接到考试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报考人数超30人,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均在七台河市政府网(http://www.qth.gov.cn/)、七台河发布、网信七台河和七台河住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编制外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待遇)。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市住建局消防审验科依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及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情况,拟定续聘或解聘意见,经市住建局党组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试用期间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为6000元/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规定,在合同存续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
(四)用人单位对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围绕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七台河发布、网信七台河和七台河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及其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464-2943935、0464-2943915;
监督举报电话:0464-2943966。
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th.gov.cn/xxgk_12340/tzgg/202308/t20230822_326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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