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名师荟萃,英才辈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接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人岗相适、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应聘人员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
(六)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40岁以下;博士且副教授、一般学科教授45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学校重点学科紧缺博士、教授50岁以下;学术领军人才55岁以下。急需紧缺学科的优秀人才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招聘岗位30个,招聘计划40名,详见《长沙师范学院2021年优秀学术骨干引进计划》(附件)。学术领军人才、学术拔尖人才不受此计划条件限制,一人一议,一事一策(详见说明事项1)。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填写《长沙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审核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的附件2及个人简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电子档(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cssfxy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及岗位”,发送后及时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2.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试教(专业技能测试):试教(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参加)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实施能力、教学特色创新能力、教师职业风范及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专业技能测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者参加)以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职业技术水平及能力。
心理测试: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不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就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综合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岗位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考察。
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可按财务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外省高层次人才来校应聘的境内往返车船交通费、不超过2天住宿费(于面试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正规票据)。如乘坐飞机,根据行程单参照同程可报销的车船票价限额报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ssf.cn/)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有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人才依据上级政策可视情况免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高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下表执行。
类别 |
层次 |
安家费(税前)(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公租房 |
配偶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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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
人文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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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领军 人才 |
A |
提供丰厚的年薪、安家费、拎包入住公租房、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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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20 |
50 |
30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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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拔尖 人才 |
A |
60 |
30 |
20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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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40 |
20 |
12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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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学术 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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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博士副高) |
紧缺 |
30 |
20 |
12 |
提供 |
协商 |
一般 |
24 |
16 |
10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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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优秀博士) |
紧缺 |
20 |
15 |
10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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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16 |
12 |
8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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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一般博士) |
紧缺 |
15 |
8 |
5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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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12 |
6 |
4 |
提供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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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各类人才进校后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可按相应职称学历同时享受校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补贴标准:二级教授28000元/年、三级教授或博士正高24000元/年、正高20000元/年、博士副高18000元/年、博士15000元/年、副高3000元/年)。另外,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学校“特立学者”(理工类40万、人文社科类30万)或“荷花英才”( 理工类25万、人文社科类20万)的人才培育工程项目。 2.职称高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者,可高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享受教授(专技四级)岗位绩效工资;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者,可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岗位绩效工资;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可高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享受讲师(专技八级)岗位绩效工资。 3.对于学术领军人才、学术拔尖人才和优秀科研团队,学校亦可柔性引进。柔性引进的人才,学校按特聘教授办法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方式、聘期和待遇等。 4.优秀创新团队的引进。对于在学科前沿领域已取得突出成就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的团队,除给予团队成员以上相应待遇外,再给予团队特别支持,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5.夫妻双方属于同时引进或先后引进的,可一并全额享受安家费与科研启动经费,但公租房只给一方就高提供,如果是特殊紧缺急需人才或是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度提高科研启动经费。 |
1.学术领军人才和学术拔尖人才可不受计划与条件限制,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学术领军人才和学术拔尖人才具体是指:
(1)学术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专家(创新、外专)、“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2)学术拔尖人才
“千人计划”青年人才、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全国百篇青年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其他省级学者称号者;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2.学校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政策办理入编手续,若有子女随迁,其子女小学入学(省内一流附属小学)以及幼儿园(省内一流附属幼儿园)入园问题,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助给予解决。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
4.凡在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主动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备案。符合报备范围的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5.本招聘方案由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1.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咨询电话:0731-84036518、840365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036995(纪委办、监察处)
长沙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02日
注:
投递简历并抄送至gxszwhr@163.com;
电子邮件命名格式:高校师资网+毕业学校+学历+应聘岗位+姓名
博士QQ交流群:474552006,硕士QQ交流群:72979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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