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对象:
引进人才待遇:
一、大连市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优惠政策: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两院院士、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和博士导师、国务院津贴获得者都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二、大连开发区为引进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相应标准的人才资助:两院院士30万元、“长江学者”、国务院特贴享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等15万元国家“百千万人才”三层次人员、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等均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三、大连大学为引进人才提供优惠待遇:
(一)引进人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与校内已受聘的同类人员相同。
(二)特殊人才津贴
1. 院士20万元/年;
2. 二级教授12万元/年、三级教授3.6万元/年。
以上津贴不含地方政府给予的各种补贴。
(三)奖励资助及安家补贴(参照辽宁省和大连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
1. 院士一亿元奖励资助;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00万元奖励资助;
3. 人文社科资深学者、学部委员200万—500万元奖励资助;
4. 中科院百人计划者、中组部千人计划者40万—100万元安家补贴;
5. 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30万—80万元安家补贴;
6.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毕业生及由学校选送到国内外修读博士(必须获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20万元安家补贴;
7. 若拟引进人才为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在安家补贴20万元的基础上可按项目经费的10%增加安家补贴,但安家补贴的总额不超过40万元。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863”、“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国防项目。
8、对本硕毕业学校都是985高校的优秀硕士毕业生,连续五年给予每年一万元的安家补贴。
9、特殊人才优惠待遇可以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