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2015年列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0年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中位居全国第228位,2021年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并首次跻身2021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0强。现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2年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共招聘30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事业编岗(RB岗)100名,非事业编岗(FB岗,聘用后如达到条件可申请入事业编)200名。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口腔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数学、物理学、英语、教育学、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城乡规划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生物学、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临床医学、哲学、药学、政治学、历史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化学、兽医学、畜牧学、建筑学等学科。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
3、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1、学科带头人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近五年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某二级或以上学科具有突出学术地位、较大影响力,并具有持续发展潜力、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职称或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以上职称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学科带头人岗位分为学科带头人FB岗和学科带头人RB岗:学科带头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科带头人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2、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基本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副高以上职称,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任正高职称,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分为学科方向带头人FB岗和学科方向带头人RB岗:学科方向带头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科方向带头人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3、学术骨干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具有入选省级人才计划潜力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显著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优秀人才,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术骨干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学术骨干岗位分为学术骨干FB岗和学术骨干RB岗:学术骨干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术骨干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4、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学校相关专业急需的国内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符合招聘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团队研究方向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产业化人才。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减少到1项;或学校相关专业紧缺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根据入职前的业绩分为A岗和B岗。特聘青年研究员A/B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5、紧缺急需人才岗位
应聘条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相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尤其是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能起重要作用的人才;或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体育、英语等)、基础课和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等急需师资;或符合弥补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人才短缺或年龄结构失衡需要,在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方面不可或缺的人才;或符合我校服务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需要,且能够对我校相应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的人才;或为我校特别需要的紧缺关键岗位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学科专业以当年学校认定为准。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分为紧缺急需人才FB岗和紧缺急需人才RB岗:紧缺急需人才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紧缺急需人才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6、粤台合作专任教师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独立承担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商业智能、工业设计等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在教学、科研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方面取得较好业绩者,台湾籍优先考虑。其中符合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特聘青年研究员等岗位要求的按照各岗位相应要求应聘。该岗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粤台合作专任教师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
7、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中共党员优先;身心健康;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1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考核合格后达到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的给予事业编制;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入职后按照当时施行的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安家补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佛山市安家补贴(税前)相应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4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200万元、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100万元、博士20万元、博士后30万元、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30万元、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万元(目前佛山市实施标准)。但如果境内人才档案未调入或者在佛山市已经享受安家住房政策等将不再享受。
1、学科带头人岗位、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和学术骨干事业编(RB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FB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费申请细则》申请使用;
3、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1、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人民币30/15万,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费申请细则》申请使用;
3、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1、紧缺急需人才事业编(RB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FB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按照学校相应的标准享受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以及享受台湾籍教师交通补贴。其中按学校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特聘青年研究员等岗位条件应聘的按照各岗位待遇执行。
1、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入编。
2、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1、从2022年4月14日开始接受报名,上述岗位长期招聘,招满即止。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系统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需登录佛科院招聘网站https://rczp.fosu.edu.cn“专任教师模块”进行系统报名,填写个人情况,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附件1)(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表》)和支撑材料(附件3)并按要求上传。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各学院,学院联系邮箱和电话见附件4。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4、报名材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附件1(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表》)和支撑材料(附件3)。
5、其他。欢迎应聘者加入我校的博士应聘QQ群:495023238,及时了解学校的招聘信息和学校的各种相关情况信息。
按学校招聘考核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校级考核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首次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3、体检和考察一般应在校级考核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力资源处将应聘者的通过说明和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并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按规定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获审批录用人员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入职流程并报到,逾期将自动取消入职资格且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1、学校常年不定期不限额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立足学科发展需求,结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最终引进层次。具体岗位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术背景,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其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不在时限范围内的学术成果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但可作为学术背景支撑材料。
2、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3、以上招聘条件、内容、相关待遇要求和聘后管理规定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发生调整,则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4、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5、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www.fosu.edu.cn
联系邮箱:rsc@fosu.edu.cn抄送邮箱gxszwhr@163.com,投递简历注明(高校师资网+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联系人:林老师、何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7-85500656,0757-83960387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电话:0757-82988227(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