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凤凰校区,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三类:
第一类:年龄50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下列人员: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一(国家级)培养的个人;
2.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主持人。
第二类:年龄45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下列人员:
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省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二层次(省级)培养的个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行业企业具有影响力的能工巧匠;
第三类:40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副高职称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具有干部身份,干部身份是指国家机关公务员、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等人员。
8. 专业要求:与我院招生专业相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相关专业,我院招生专业具体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岗位等级
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岗位。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有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第一类人员待遇。
(1)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5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理科类人员不低于50万元,文科类人员不低于20万元,根据学院科研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根据学院实际解决配偶工作。
2.第二类人员待遇。
(1)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理科类人员不低于20万元,文科类人员不低于10万元,根据学院科研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根据学院实际解决配偶工作。
3.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以夫妻双方中人才类别高的一方全额支付,另一方按所属人才类别标准的50%支付;双方可分别享受科研启动费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按应聘岗位代码发送到以下邮箱:gdkmr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职称-学历(学位)-专业。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尽量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具体用人部门的意见,逢单月10日前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校园网(http://www.gdkm.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5)《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一份。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根据资格初审的情况,单月中下旬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业务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及业绩情况,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2、语言表达、应急反应等个人综合素质。
3、科研能力及业绩情况。
由学校成立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医院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7年1月31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2月1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2月1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67年2月1日后出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页通知公告(www.gdkm.edu.cn)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22014765,020-22014919
监督投诉电话:020-22014921
附件.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