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将闽江学院2014年度政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17人,其中男性12人(须入住男生宿舍),女性5人(须入住女生宿舍);心理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1人(须入住学生宿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综合素质全面,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受任何处分。
(五)岗位条件
1.辅导员岗位
(1)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学生 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部长以上学生干部;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班(年)级或专业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且个人获得校级以 上荣誉(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
(1)中共正式党员;
(2)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心理学专业相关实践经验;
(5)大学期间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闽江学院网(http://www.mj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起至3月14日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4.材料提交:请于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闽江学院学工部邮箱83761156@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提交具体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等方面情况);
(2)《闽江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历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担任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及无处分证明(附件4)扫描件;
(5)属2014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成绩表扫描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扫描件。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保持通畅。
5.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二)资格审查
1.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于3月19日左右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敬请留意。
2.报名人员报到时须提交所有应聘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确认,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及未缴报名费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一)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报福州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二)考试及成绩折算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分值均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 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辅导员岗位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弃权面试 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试综合总分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 分。
(三)辅导员岗位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
(四)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7日(8:30-16:30),报到地点设校本部学工部(大学城文贤路1号闽江学院行政楼B-301,乘41、48、95路公交车可达)。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核并提交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
2.考试时间安排:笔试安排在3月28日下午进行,面试安排在3月29日至3月31日进行。
3.考试综合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 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考试综 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考试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根据考试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闽江学院校园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咨询与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学院学工部张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61156
(二)监督电话: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0591-8376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