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位于青州市云门山南路,青州市科教创新园区内,占地1000余亩。现设有7个二级学院,3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员工422人。学校面向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安徽、甘肃等省招生,以“勤朴端勇、求是创新”为校训,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名牌大学。2017年面向国内外招聘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正直诚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211、985高校优先录用,科研能力比较出色,有企业实践经验者优先录用);
4、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有博士学位以上的讲师;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包括未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副教授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二、录用程序
1、有意应聘者,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教职工应聘简历》(附件1),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发送至学校公共招聘邮箱:lsxyzp2017@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专业+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联系方式”;
2、简历提交面试委员会,人事处通过邮件发送面试准备材料,简历未通过者不予回复;
3、人事处组织面试,由面试委员会确定面试合格名单;
4、面试合格名单提交考试委员会,组织试讲,试讲科目原则为两门课程,试讲85分为合格;
5、副教授以上职称、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办法,面试录取。
四、待遇
1、教师: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经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教师,录编后严格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未通过事业编制考试的教师,按照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待遇按合同制教师工资标准发放,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3、非教师: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档案转青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4、非编制外籍户口:在签订劳动合同满6个月后,于30日内到云门山风景区管理局派出所办理,落学校集体户口薄;
5、青州市区以外的教职工可在校安排集体宿舍;
6、副教授以上职称、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紧缺型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可由学校安排家属(符合条件的)工作及住房。
五、联系方式
来校考察者乘车路线:从青州市火车站/汽车站下车后乘坐8路公交车直达,市区可乘坐7、8、9路公交车直达。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5室),邮编:262500;
工作地点:山东·潍坊·青州
联系电话:0536-3091108;
电子邮箱:lsxyzp2017@163.com。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