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简介
沈阳医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面积4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馆藏图书118万余册。目前,学校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学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10名院士进站工作。现有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9门,辽宁省教学名师10名,省、市优秀专家14名,市优秀教师、市名师等23人。
学校现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应用技术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余个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17个本科专业和15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441人、教职工4547人。
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作为沈阳市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以创伤外科为特色,手外科是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名列前茅,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血管介入治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辽宁省环境污染与微生态重点实验室和精准医学中心简介
辽宁省环境污染与微生态重点实验室隶属于沈阳医学院,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研究范围广泛,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的众多前沿和重大问题,包括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领域包括微生态学、病理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等学科。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及市级等项目共40余项。获得省部级及市级多项奖励。重点实验室拥有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110多件,总价值2000余万元,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成了国际先进水平的生物医学研究技术平台。
重点实验室新近成立了精准医学中心。精准医学中心研究方向包括发育心脏病学、再生医学、肿瘤分子生物学、血管生物学、细胞治疗研究、生物信息和生物技术等。研究内容包括阐明从个体发育到组织衰老,从细胞新生到细胞死亡等重要生命活动。精准医学中心在心血管、干细胞、非编码核酸和肿瘤的细胞生物学机制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研究造诣,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此外,中心还研究环境污染对心血管疾病的影响。中心在基因组学、核酸修饰和肿瘤变异与转化方向和"精准基础"方面上具有独特优势,正在努力发展精准医疗方向。
目前,辽宁省环境污染与微生态重点实验室和精准医学中心正在发展壮大,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重大疾病发病机制研究和精准应用方面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目标,重点实验室和精准医学中心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沈阳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公告
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沈阳医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启动“150计划”,引进和选留150名高层次人才。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年龄要求:第一层次人才无年龄要求,第二、三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5周岁以下,第四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第五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数量: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不受数量限制。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沈阳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需求信息表》
(四)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长期);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学术帅才;辽宁省“双千计划”杰出人才;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育工程”十层次人选。
4、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①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②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③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5名;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⑤长江学者成就奖;⑥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集体奖须为排名首位者);⑦中国青年科学家奖;⑧省级最高科学技术奖。
5、担任以下职务者: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②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③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④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⑤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结题通知者。
7、近5年,在《Nature》、《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8、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技术英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双千计划”领军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①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②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③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④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1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⑤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⑥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⑦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
3、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②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③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④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⑤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⑥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⑦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⑧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或获上级资助自然科学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400万以上者。
5、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
6、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被SCI一区期刊(SCI分区均为大区,下同)收录3篇及以上;②SCI收录论文累计IF≥40.0;③单篇IF≥7.0且累计IF≥30.0。(上述SCI收录论文不包括《Oncotarget》《Medicine》《Scientific Reports》《Plos One》,下同)
7、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青年俊才;辽宁省“双千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名;②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1名;③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1名;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3、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副组长前2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②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③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④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⑤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⑥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4、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获上级资助到帐科研经费累计达200万以上者。
5、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被SCI一区期刊收录2篇;②SCI收录论文累计IF≥30.0;③单篇IF≥7.0且累计IF≥20.0。
6、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7、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被SCI一区期刊收录1篇;②SCI收录论文累计IF≥20.0;③SCI收录论文单篇IF≥7.0且累计IF≥15.0。
3、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第五层次:高级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收录论文累计IF≥7.0且单篇≥5.0的留学归国博士。
2、博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收录2篇及以上且累计IF≥7.0的“985工程”院校应届博士毕业生。
3、学校紧缺专业急需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除引进的上述各层次人才外,学校依据学科发展实际需要引进科研、教学团队。
第一层次人才团队:团队领军人员、核心成员达到第一、二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
第二层次人才团队:团队领军人员、核心成员达到第三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
人才团队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团队成员符合上述人才引进标准的,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科研配套经费及其他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五)各层次人才待遇: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来校工作条件、引进待遇面议,学校提供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在人、财、物的调配和使用上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15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20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每年支付年薪40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在人、财、物的调配和使用上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8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10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内每年支付年薪30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5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内每年支付年薪25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五层次:高级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3、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四、优秀博士招聘条件及待遇
1、招聘岗位与数量:
详见附件2《沈阳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优秀博士需求信息表》
2、年龄要求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国外留学经历或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相关待遇
(1)招聘的优秀博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安家费=招录博士安家费+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
①招录博士安家费:按照博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被SCI(社科类为CS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折合发放,最高不超过10万元(税前)。安家费发放折合办法:化学专业的博士安家费=IF*0.5万元;其它专业的博士安家费=IF*1.0万元。影响因子以论文正式发表的年度该期刊影响因子为准。如有第一作者同等贡献作者,第一作者占该论文贡献度的50%,其它同等贡献作者占该论文贡献度的50%;多个同等贡献作者的,贡献度平均分配。
②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人体解剖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康复医学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3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后,三年内毕业(或出站)的全日制博士(博士后),由本人申报,经沈阳市人才办和沈阳市人社局批准后,被纳入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可享受由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2000元/月的人才资助,连续资助3年。
(4)纳入事业编制后,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由本人申请,经沈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可领取800元/月的租房补贴,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到指报名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获取招聘信息网站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①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的《沈阳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②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③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情况。其中,论文只填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SCI收录论文电子版(已接收的论文需提供接收证明,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填写近5年论文,优秀博士只填写博士在读期间论文)并标明中科院大区分区及影响因子。
④海外留学归国博士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试讲+答辩”。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掌握、科研能力水平、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机关楼301室)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86-024-62215900、62215705
联系人:高老师、黄老师
诚挚欢迎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来校考察访问,共谋发展 !
附:
附件1 2018年学科带头人招聘需求信息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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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序号 | 学科专业 | 拟招聘人才层次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辽宁省环境污染与微生态重点实验室和精准医学中心 | 1 | 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材料、药学、生物信息学等生命科学、基础和临床医学领域相关专业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李老师 | shenyangzhaop@sina.cn,并抄送smcrsc@sina.cn |
基础医学院 | 2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方向) | 第四层次及以上 |
高老师86-024-62215900 黄老师86-024-62215705 |
shenyang_mc@163.com |
3 | 病原生物学 | 第四层次及以上 | |||
4 | 药理学 | 第三层次及以上 | |||
公共卫生学院 | 5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第四层次及以上 | ||
6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第四层次及以上 | |||
7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8 | 食品科学 | 第四层次及以上 | |||
护理学院 | 9 | 护理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1 | 内科学(肾内)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外科学(泌尿外)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外科学(神经外)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妇产科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麻醉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口腔临床医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第五层次及以上 |
附件2 2018年优秀博士招聘需求信息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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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学科专业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辽宁省环境污染与微生态重点实验室和精准医学中心 | 教师岗位 | 不受限制,择优录取 | 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材料、药学、生物信息学等生命科学、基础和临床医学领域相关专业 | 李老师 | shenyangzhaop@sina.cn,并抄送smcrsc@sina.cn |
基础医学院 |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3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方向)、临床医学 | 高老师86-024-62215900 黄老师86-024-62215705 | shenyang_mc@163.com |
病原生物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基础医学各二级学科 | |||
病原生物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1 | 病原生物学、肿瘤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免疫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生理教研室教师岗位 | 3 |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各二级学科 | |||
病生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 |||
病生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1 | 基础医学各学科;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肿瘤学);生命科学;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注:全日制本科阶段专业为临床医学)。 | |||
病理教研室教师岗位 | 2 | 基础医学各二级学科 | |||
组胚教研室教师岗位 | 3 | 医学门类博士研究生且全日制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专业 | |||
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2 | 免疫学 | |||
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1 | 病原生物学 | |||
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
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学科团队教师岗位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公共卫生学院 |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二级学科 |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师岗位 | 2 | 食品科学 | |||
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教师岗位 | 1 | 微生物学 | |||
统计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二级学科 |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教研室教师岗位 | 4 | 口腔医学各二级学科 | ||
护理学院 | 基础护理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护理学 | ||
医学应用技术学院 | 康复教研室教师岗位 | 2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社会科学教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教师岗位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二级学科 | ||
心理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心理学各二级学科 | |||
数理教学部 | 数理教研室教师岗位 | 1 | 物理学各二级学科 | ||
实验动物研究中心 | 实验动物学教研室教师岗位 | 2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兽医学各二级学科 | ||
附属中心医院 | 呼吸科 | 1 | 呼吸 | ||
ICU | 1 | 循环、呼吸、重症医学 | |||
重症感染ICU | 2 | 重症医学 | |||
手外科 | 2 | 外科学(骨外、手外) | |||
急诊科 | 2 | 急诊医学 | |||
康复医学科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皮肤科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放射线科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诊断方向) |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介入方向) | ||||
超声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附属二院 | 心血管内科 | 2 | 内科学(心内) | ||
普外科 | 1 | 外科学(普外) | |||
胸心外科 | 1 | 外科学(胸心外) | |||
急诊科 | 1 | 外科学 |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