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0月13日0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0月13日0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10月13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10月13日09:00-12月30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10月13日09:00-12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除外)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当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具体以苏州大学通知为准。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一)资格复审。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术成果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苏州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我校规定期限内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045
联系人:颜老师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507327
联系人:江老师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苏州大学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