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50名、机关教辅后勤工作人员33人,思政辅导员15名,合计98名。具体事宜如下:
详见附件1。
符合岗位条件的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021年2月1日至3月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xjuf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0年2月1日(含)后出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5年2月1日(含)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学位,学科专业对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七)大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3),应届生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详见附件4);
(八)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九)岗位要求需有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的,需由学校团委出具相关证明;
(十)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十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择业期内工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5)。
(十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需扫描清晰后在网络报名时上传,纸质版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请妥善保管。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核,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5日18:00。
(二)网络报名方式:登陆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ufe.edu.cn,下同)注册报名,注册前请先阅读《新疆财经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6)。
网络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需提交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并通过系统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0991—7842171、15894691949;
(四)招聘系统技术咨询:合老师,17881178387;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相关审核结果将于网络报名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公告。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新人社规〔2020〕1号)执行。
(二)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7842205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由于现处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适时调整并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附件7: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财经大学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