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教学科研工作。
2.在高分子材料领域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成就。
3.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4.原则上年龄45岁以下,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科研成果奖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应聘时须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请见表1,此外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表1 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类别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过渡房 |
---|---|---|---|
学科领军人才 |
25 |
面议60-80 |
三房两厅 |
省部级高端人才 |
25 |
40 |
|
博士教授 |
15 |
32 |
|
博士副高、海归博士、博士后 |
10 |
21 |
两房一厅 |
博士 |
6 |
16 |
博士公寓 |
团队引进 |
除团队成员按上述标准享受优惠待遇外,额外资助团队建设经费300—1000万元 |
*说明: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1. 学科领军人才、省部级高端人才、产业人才、创新团队或其他特殊急需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省部级高端人才可享受学科建设资助经费额度60-300万。
3.学校购房补贴的20%作为安家费,在引进人才报到时一次性发放。
4.引进人才报到时,可依据《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一次性申请补贴: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
5.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经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认定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后,可享受留学人员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计发5年)。
6.引进人才入选省市及学校各类人才计划,学校将给予相应津贴和配套,如入选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者,还可享受20万元/年的专项津贴。
7.协助申请厦门市骨干人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格估算,原则上优惠55%,不高于70平方米)
8.符合厦门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符合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规定者,还可享受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待遇。
注:以上2、3两点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学院还诚聘材料加工工程、新能源与器件、电子封装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博士( 博士35岁以下;博士副高40岁以下;教授、博导以及“学校需要的其他人才”45岁以下),相关待遇请见表1。
请有意愿来院应聘的人才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简历,配偶学历学位与工作单位等)。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护照、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反映教学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包括近5年主持/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经费、排名等)、发表论文(标注作者、论文名、刊物名、出版年月、页码、检索收录和刊物影响因子)、专利和获奖(名称、日期、奖励等级、授奖单位、排名等)、承担教学工作(课程名称、教学任务)或企业工作经历、专著/教材(作者与排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等)]
4.来校后的工作计划。结合厦门市及周边地区相关行业、产业和企业,提出来校后工作计划。
1. 联系地址: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 联系人:张老师
3. 联系电话:0592-6291328
4. Email: 2011133201@xmut.edu.cn
5. 通讯地址:福建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6. 邮编:361024
7.学院主页:http://mse.xmut.edu.cn/
8.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XXX应聘XXX专业”。
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