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院本部及下属附属单位(机构)教职工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内设管理机构8个、教学教辅机构14个,设有附属机构1个(中等职业学校)、直属机构1个(珠海广播电视大学),代管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个(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欲进一步了解情况,可登录我院门户网站(www.zhcpt.edu.cn)查询。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6)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版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方法:
第一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至zhcpt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A01岗位(电子类高层次人才)。
第二步: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复印件至: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崔老师、黎老师,邮政编码:519090,联系电话:0756-725303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6: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地级市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5)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需提交)等材料;(6)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日期,于6月5日20:00时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5.注意事项:(1)除高层次人才岗位外,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2)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验证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教辅行政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统一组织,闭卷形式。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65%。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高职教育知识能力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和试讲(含实操环节)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03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附件:
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院本部)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电大)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职校)
4.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6.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7.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珠人社〔2014〕122号)
附件下载:附件1-7.zip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