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教师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树人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一所涵盖经济、管理、文学、工学、法学与艺术的多学科普通新建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杭州城区,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10个学院,34个本科专业,26个研究机构,1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个基础部。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我单位共有33个特殊专业技术(含学科带头人、科研)岗位列入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4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树人大学网站(www.zjsr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由我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
1、报名。学校人事组织处及相关学院(部门)受理应聘申请。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具体由用人部门直接通知应聘者。
对应聘者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法。得分低于60分不列入拟聘人选。
2、考核招聘:业绩突出、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如确实不便参加考试,我校可以考虑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确定后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入围人员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经历情况等。对应届毕业生的综合业务能力考察,一般包括在用人部门进行2—4周时间的实习。(五)公示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基本待遇外,我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优惠待遇如下:
1、学科带头人:购房补贴5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2、45周岁以下的教授:购房补贴35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2-1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3、紧缺专业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购房补贴27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0.5-3万元。
4、40周岁以下的博士: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0.5-3万元。
引进人才根据业绩等相关情况具体待遇可一人一议,学科带头人和教授也可建立柔性合作关系,待遇和合作方式双方面议。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舟山东路19号(邮政编码:310015)
咨询电话:0571-88297017(人事组织处严老师、夏老师)
电子邮箱: zjsru7017@126.com
监督电话:0571-88297019(校纪监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