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成立于2004年5月18日,2011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与吉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2021年获批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校19年来,学校共为社会输送90000余名本科生、159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已发展成为全国有影响力、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荣获“广东省文明校园”“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获工信部首批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立项。转设前连续7年居于国内各大同类院校排行榜榜首,转设后以优异成绩居于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民办高校排行榜第二,连续三年蝉联广东省第一名,连续两年在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中获评“优秀”。
学校围绕珠海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持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设26个二级学院、6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9大学科门类,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市级优势学科3个,拥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项目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引进机制和培养环境,组建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研发能力较强、德才兼备、勤奋敬业的教师队伍,其中二级教授22名、博士生导师62名,省级教学名师14名。学校不断加强名师建设,现有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6名、广东省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1名、广东省三八红旗手1名、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校长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2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30名教师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2名教师入选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021年,学校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在人才队伍等建设方面取得标志性突破。
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坐落于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校园由闻名世界的设计悉尼奥运会场馆的澳大利亚PTW公司按照澳洲滨海建筑风格整体规划设计,环境优雅、椰风海韵、空气清新、风光绮丽,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被誉为国内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学校以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为目标,立足湾区,服务广东,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本科教育为根本,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认同学校,自觉维护学校声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敬业爱岗,严谨治学,团结合作,关心集体,爱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
1、教育背景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教学科研能力
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
(四)有高校教学经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在应聘岗位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突出,学术思想活跃,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校标准执行,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二)学校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在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如果有超课时,超课时部分单独计算薪酬。
(三)学校实施“三个层次”人才建设工程,对入选第一层次的学科(术)带头人给予4年共32万元培育经费;对入选第二层次的专业骨干教师给予4年共24万元培育经费;对入选第三层次的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给予4年共16万元培育经费。
(四)学校实施博士提升计划,对具有博士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可以获得6-10万培育经费,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五)学校设置高层次人才津贴,满足条件者每年年终一次性发放2-4万元。
(六)教职工每年享受年终绩效奖金、年终双薪。
(七)学校有独立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优先参加学校高级职称评审。
(八)学校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学校提供补充养老机制,在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补充养老金,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十)户口可迁入校内集体户口,子女可就读附近中小学。
(十一)工作日可享受教工餐厅优惠自助午餐。
(十二)免费提供每年一次体检。
(十三)入职后按学校规定报销往返面试交通费。
单位 | 岗位 | 岗位职责 | 任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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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 学生思想政治 辅导员 | 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的领导下,分配到二级学院从事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背景优先;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4.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在校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6.身体健康,能吃苦,具备团结合作精神。 |
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报名,并按各招聘职位规定要求发送个人简历(包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近期生活照1张,简历1份)到电子邮箱:hr@zcst.edu.cn,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高校师资网”为主题。并抄送至gxszwh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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