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六个类别: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或与此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层次顶尖人才。
B类: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或与此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C类: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计划青年科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与此相当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D类: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学校“运河特聘教授”岗位聘任要求的知名学者。
E类:学术带头人或学科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等。
F类:校聘教授(研究员)、校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和海内外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等。
引进类别 |
首聘 |
专业技术岗位定级 |
特殊津贴 |
购房安置费 |
平台建设与科研启动金(万元) |
|
A类 |
长期 |
二至四级 |
一人一议 |
一事一议 |
||
B类 |
五年 |
50-70 |
300-500 |
一事一议 |
||
C类 |
五年 |
30 |
150-250 |
100-300 |
||
D类 |
五年 |
20 |
150 |
50-100 |
||
E类 |
五年 |
/ |
50 |
10--30 |
||
F类 |
校聘教授 |
五年 |
四级 |
50 |
10--20 |
|
校聘副教授 |
五年 |
七级 |
40 |
5--10 |
||
优秀博士(后) |
五年 |
八至十级 |
30 |
3 |
||
师资博士后 |
2-3年 |
1.薪酬待遇。师资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除了享受《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作津贴和租房补贴之外,前两年学校提供每年5万元特殊津贴。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后,续发一年5万元特殊津贴。 |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571-85290571
邮箱:zslx@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