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引进政策
(一)安家费
紧缺专业安家费15万元;其他专业安家费10万元。博士正式报到且所有手续完备后学校一次性支付安家费。
(二)科研启动费
文科6万元以内,工科10万元以内,会计学类专业参照工科标准执行。科研启动费(以项目资助形式)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经费。
(三)其他方面
1.住房:学校提供过渡房。服务期内提供可购买房源,如服务期结束不能提供相应房源,学校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
2.配偶安置:需来校工作的博士配偶(同城不调),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双证全,学制两年及以上)者,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国家政策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或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进行安置,具体由学校研究确定;不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学校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安置。
(四)特别紧缺专业及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