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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即以原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选矿工程研究所为基础,合并原精细化工中心金属加工助剂研究室组建而成,是广东省科学院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是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围绕“立足广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战略目标,开展资源高效利用与综合回收等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为矿产资源和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与废水资源化利用研究,为企业提供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各类科技服务。开展硬脆材料加工用助剂研发及中试;开展矿产资源和二次资源工艺矿物学研究和分析检测服务。拥有七个研究室:稀有金属选矿研究室、贵金属选矿研究室、有色金属选矿研究室、选冶联合研究室、工艺矿物学研究室、设备开发研究室、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二、引进(招聘)专业
矿物加工、矿物(化工)材料、岩石(矿物)学、环保(水处理及固废处理)、化工合成、机械设备、冶金等专业。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
(三)具有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
四、高层次人才条件
(一)杰出科学家
作为学科建设的领军人才,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及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上述相当成就的国内外知名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70周岁)。
(二)“百人计划”A类人才
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55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国家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国家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7.国家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
8.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团队带头人、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
9.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主任。
(三)“百人计划”B类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职务的人才,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领军人才青年计划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
(四)“百人计划”C类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拥有正式科研职位的杰出人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一项:
1.在《Science》、《Nature》、《CELL》或SCI(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2.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JCR1区或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6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经SCI检索,单篇近五年被其他人引用50次以上;
4.相当于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获得者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的人才;
5.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才。
(五)“百人计划”D类人才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至少完成一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且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JCR2区以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1区不少于2篇)。
(六)“百人计划”特别引进人才
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科研机构资深研究员有一定的应用型基础研究经验,研究成果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
(七)优秀博士、博士后
海内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和进入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SCI论文者优先。
五、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我所根据广东省《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施人才强所战略,创建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参照广东省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粤科院人字[2019]25号)执行相关人才薪资待遇或“一人一议”的薪酬体系。
1、工资福利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任制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人才将按程序办理事业编制和广州户口。
2、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和发展平台,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绩效给予相应年终奖金,上不封顶。
3、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4、按规定享受单位每年组织的职工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5、年休假、法定假期等按照国家和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层次人才待遇表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表
人才层次 |
薪酬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及安家费 |
备注 |
|
杰出科学家 |
面议 |
不少于3000万元 |
60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鼓励团队引进,团队成员按照相关制度安排。 |
|
“百人计划”人才 |
A类 |
130万/年起 |
1000万元 |
30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B类 |
80万/年起 |
300万元 |
15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
C类 |
正高50万/年,副高40万/年起 |
150万元 |
正高100万元,副高6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
D类 |
35万/年起 |
75万元 |
4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
优秀博士、博士后 |
25万/年起 |
20万元 |
提供2500元/月的住房补贴,3年 |
常年受理 |
注:税前年薪,同时享受成果及绩效奖励,上不封顶;住房保障细则面议。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
邮政编码:510650
联系人:魏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gdzyshr@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师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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