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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市级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市级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四)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
2.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对邮箱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市级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应届身份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校开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研究生、本科)、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学校开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国(境)外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材料(报名表提供word文档)清晰扫描成PDF文档发至电子邮箱。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及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专家面谈评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专家面谈评审)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专家面谈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专家面谈评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报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后5年内原则上不办理市外流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办法>的通知》(溧政办发[2020]40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22827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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