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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教育人才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拟面向社会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单位
(一)引进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单位
三水中学、三水中学附属初中、三水区西南中学和三水区实验小学等区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引进对象
第一类:毕业于部分国内高校,以及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校范围见附件2。
第二类: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士)及以上,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市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以及县区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等。认定条件见附件3。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职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具有与职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第一类引进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有3年以上毕业班任教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第二类引进对象中,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及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市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及县区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至报名首日(即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和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三水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ksbm.ss.gov.cn:8080/),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5.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面谈
1.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职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按每个职位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对于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职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面谈比例。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正常开展面谈。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2.面谈采用现场或视频等方式,主要了解人才的毕业院校、奖励情况、重要经历、学术成果等。面谈后,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答辩或说课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潜质和能力等。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规定执行。
2.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联合相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根据面谈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引进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报名人员中,综合专业素质、面试成绩、职位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五、工作安排和优惠政策
(一)工作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须服从统一的工作调配,纳入我区教育系统储备人才管理。
(二)任职
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酬保障
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聘期内,聘用人员享受聘用职位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
(四)享受我区人才政策扶持
1.符合《佛山市三水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新引进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享受安家补贴或租房补贴、优先聘用、优教服务、配偶安置等待遇,引进之后享受在职同类人才级别的人才津贴、薪酬待遇、科研津贴、培养资助等待遇。其中,安家补贴最高为200万元、人才津贴最高为每人每月3000元、科研项目经费最高为每年3万元等。
2.其他高层次人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全职新引进的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引进过程中,若出现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数或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数,导致职位空缺的,可视情将此部分职位引进计划数调配至其他职位,或视情将报名其他职位的符合条件人选调剂到空缺职位参与比选。
(三)同一人才的扶持补贴,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发放。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组织实施过程中,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咨询电话: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0757)87701328、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57)87732840。
(六)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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