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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是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农业部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学校现有广州天河校区、广州白云校区、清远(省职教城)校区,校园面积1100亩、教研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全日制学生近3万人,办学涵盖农、工、经、管、文等专业领域。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院长1名。所在学院在广州白云校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深厚的专业建设经验、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具备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引领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思路。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英语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副高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熟谙高职教育规律,具有国际化的办学视野,具有担任院长所需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以及带领相关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本科院校外语外贸类二级学院(系)副院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教学科研等处室副处长以上职务。
(2)担任高职院校外语外贸类二级学院(系)院长(主任)及以上职务或教学科研等处室处长及以上职务。
(3)担任高职院校外语外贸类二级学院(系)副院长(副主任)职务3年以上或教学科研等处室副处长职务3年以上。
(4)担任对外贸易公司(国有企业)、外事单位等部门正职或副职3年以上。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应职务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凡符合学校、广州市和广东省相关人才引进政策者,可同时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招到为止,招到则撤下官网公告。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gdkmwyxy@126.com,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名称+姓名+职称+学历+学位+高校师资网”。
发送报名邮件后,若未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则视为未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基本情况表、业绩成果申报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表(附件4)。
3.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6.职务证明: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职务的证明(佐证)材料。
7.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作品、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每月上旬前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公告第四点“报名”的第(三)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不排除通过网络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信息为准。
六、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考核形式分为业绩考核和演讲答辩两个环节。
(一)业绩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及管理工作业绩,以报告的形式呈现。
(二)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优势、岗位匹配度和履职能力;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等。
七、考察
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的情况,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另行安排考察。通过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报学校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选。
十、聘用
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说明或要求
(一)关于年龄时间界限计算问题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合同,按学校相关规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参加面试的广州市给予报销往返广州路费且可安排入住学校招待所或就近安排住宿。
(六)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
十二、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020-22014920,李老师
纪检室:020-22014921,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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