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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现制定2021年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黑龙江文学院(黑龙江文学馆、黑龙江诗词社)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联系、服务全省专业作家、合同制作家等工作;开展教育培训,为培养文学创作后备力量提供相关服务;全面展陈黑龙江文学成绩,搜集、收藏重要作家和文学活动、手稿、信件、曾用品、珍贵版本图书、国家文学奖证书;开展黑龙江文学研究与资料建设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文学活动、青少年爱国主义和传统文化教育等活动。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文学馆讲解员2名,财务人员1名,文学研究人员(古代文学方向)1名。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统招本科及以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报考文学研究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11年30日后出生,含当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关于年龄、经历、相关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党纪政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被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作家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9时到2021年12月24日17时。
2.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公开遴选(招聘)系统,按要求报名。
3.考试费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用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笔试每人收取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面试不收费。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②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③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20日9时至12月24日17时,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通知。
2.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原件1份;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与报名表同一底版1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面签字);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
⑤应聘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
⑥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关注龙江先锋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面试地点均在哈尔滨市。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文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按照招聘工作管理权限逐级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江先锋网公布3个工作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进入面试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4.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操作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龙江先锋网网站和黑龙江作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作家协会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969970
附件:1.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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