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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生殖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主要职能任务为:承担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生殖保健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并组织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疾病诊治、保健、预防、计划生育技术、生殖健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医院将按照“123”的发展思路,即以建成为全国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区域中心为目标;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两步走战略;实现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各项指标、妇幼保健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水平三项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医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政府《山东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我院规划建设床位900张。目前建筑面积
人才是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有力趋动,医院始终秉持“功由才成、业由才广”的人才工作思路,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育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培养的政策措施,为各类人才搭建平台、提供机会、促进成长。根据医院各项工作发展需要,2022年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招聘百名博士及临床各专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0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2022届毕业生须在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wzxxgk/rsgl/)、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mch.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dsfyrsk@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如:妇产科+王**+山东大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包括: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博士研究生、高级工作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面试形式采取学术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68795008
监督电话:0531-68795060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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