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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医院临床人员的急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单位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3名,其中统一招聘8名、选聘5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唐山市协和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v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v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7日至2003年12月7日期间出生);(见《附件1:唐山市协和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名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和“选聘”两种方式,由医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7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唐山市人力资源交流大厅2号窗口(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口南3门进入,右侧大厅)。
3.需提交材料:
考试报名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附件2《唐山市协和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彩色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一份(携带U盘,并将名称改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序号);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等;
(3)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4)应聘有方向要求岗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至少一个佐证材料进行审核:①档案中能够证明研究方向的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等;②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成绩单;③其他佐证材料;
(5)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及交费。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本次选聘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10元。
5.开考比例。
统一招聘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选聘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统一招聘”岗位的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为医学类。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现场报名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登陆查询。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请考试通过的和选聘考生随时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获知面试相关事宜。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在该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委现场赋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请考生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查询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统一招聘”岗位、“选聘”岗位的体检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有关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确定体检人选递补原则确定。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3406022(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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