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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引进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历经68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设置临床科室58个、医技科室14个、教研室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医院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10个学科具有博士培养资质,24个学科具有硕士培养资质。获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下设14个专业基地。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
海外留学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医疗事业,有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仁爱之心;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事业发展;
4.具备引才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
5.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7.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引才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引才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1/flm_list.shtml)、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职位、资格条件及引进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引才方式和待遇
我院聘用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照其取得的相应职称兑现相关待遇。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按照《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相关待遇执行。
七、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下午19:00。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高校师资网”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xydefyzzrsk@163.com
(1)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2)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PDF格式);
(3)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4)《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
(5)《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申报表》(附件3)扫描件(PDF格式)。
(6)《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电子版
3.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面试及学术水平考核
面试及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引进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引进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试工考核
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由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考核,成绩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总成绩=试工成绩×60%+面试及学术水平考核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具体考核时间将电话通知。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医院将对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95637
八、招聘实施及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46956370991-4609121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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