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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于2001年,由原新疆大学经济管理系、经济研究所、人口研究所和原新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四家单位重组整合而成。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理论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经过20多年发展,学院已经成为新疆经济与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科学研究的重要高地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智库。
学院师资量雄厚
学院学院设有经济系、金融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现有教职工96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2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2人,天山学者2人,新疆天山领军人才岗位教授1人。2019-2021年,学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00余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50项,科研经费3200多万元;核心期刊论文267篇,专著10部,省部级获奖6项,咨询要报9篇。
拥有本-硕-博-博士后完整的培养体系
学院已形成全日制本、硕、博学历教育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为辅,兼顾经济管理高层次人才培训的教育体系。学院设有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6个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和物流管理专业获批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理论经济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劳动经济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一批省部级科研平台,
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团队各1个,省部级研究生产学研基地1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院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和机遇,求贤若渴,现诚聘以下英才。
一、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二、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设置
1.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经济学、管理学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2.学科带头人。在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经济学、管理学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5.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经济学、管理学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酬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配套政策
学校对引进青年人才给予全方位的政策保障,推动青年人才快速发展。
1.职称晋升。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2.办公室配备。学院为博士配备工作室。
3.团队建设。为每位博士配备校内合作专家,到校后即聘为硕士生导师。
4.职业发展规划。采取“3+3+Q”的培养方式,助力青年人才成长成才。3年引进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再给予3年支持期待遇,支持期期间或支持期满后,可申报关键岗、重点岗待遇,实现青年人才成长道路无缝对接。
5.科研时间保障。青年人才进校后,除承担基本工作外,最大限度保障青年人才科研时间。
6.配偶工作。配偶达到公开招聘条件的,择优录取;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未达到招聘条件的予以协助解决。
7.子女入学。学校附小遴选优秀师资,开设教师子女班,保障优势教育。
四、加入我们
本公告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研究生采取绿色通道,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方式电话通知。最终入职后,报销来校考核往返交通费、住宿费。
1.登录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
2.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大学2023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3.仔细阅读,并下载《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
4.填写《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应聘部门-专业-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热米拉老师
电 话:0991-8592116 13699962337
E-mail:811270240@qq.com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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