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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沛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沛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沛县兴田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4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各岗位年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条件详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2.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3.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gyq.djwenhua.top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3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4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④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同上)。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六)公示
从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发放工资、交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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