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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成立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2年成立烟台市技术学院;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学院办学“立足开发区,服务烟台市”,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面向烟台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精心打造智能制造与控制、数字商贸、城市交通、现代服务、文化传媒、新一代信息技术、应急管理等专业群。现有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800余人,形成了高职教育、技师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的办学格局,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1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本科、硕士研究生须为1981年7月5日(含)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级(含)以上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招聘岗位可放宽至1971年7月5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2022年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考试前一天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除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7月5日(含)前取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9时至2022年7月15日16时。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3日12时至2022年7月18日16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20日9时至2022年7月22日16时。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系统网址:http://221.214.177.150:8100/),首次登陆,需注册。然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信息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签署承诺书。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报名人员需按下列顺序提报相应材料彩色清晰扫描件(所有材料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并以“报考岗位+实名”重命名后上传报名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均需提交)。
(2)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资格审查。
(5)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
(8)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9)缺少材料承诺书(附件4,需手写签名)。缺少材料的考生应提交承诺书,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请考生在“疫情防控信息摸排”栏主动报告2022年6月5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凡是此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6时),自动停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Explorer8.0及以上浏览器,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280*768或以上。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请于2022年7月20日9时至2022年7月22日16时到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并立即扫描准考证上二维码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笔试、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4.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笔试、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按规定报备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根据省、市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要求:
(1)请考生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考试时需提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2)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3)考前一周内,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在考生微信群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摸排,并根据考生提报的相关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并电话通知需采取特殊防控措施的考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施行封闭管理,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场。考试当日,考生应主动佩戴口罩,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动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须在进入候考室时提交给监考人员(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5)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人员;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8)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级(含)以上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级(含)以上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名的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考察分岗位(专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
(2)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综合管理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教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暂定2022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考生微信群发布。初试、面试、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2.初试
教师岗位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教师岗位先面试后笔试,综合管理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1)面试。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师D岗位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60分(含)以上的考生,方可继续参加面试。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综合管理B岗位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60分(含)以上的考生,方可继续参加面试。
参加对象:教师岗位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人员。综合管理岗位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成绩公布:教师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分数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各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综合管理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分数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各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2)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时间为60—90分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全部考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享受烟台市引才优惠政策。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报名网址:http://221.214.177.150:8100/
电子邮箱:ytetczhaopin@163.com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66377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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