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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和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均为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所属不核定编制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分别如下:
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技术评审等项目(社会代建项目除外)前期具体工作。
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主要承担房屋建筑、人防、环境、园林绿化等项目(社会代建项目除外)的具体建设工作。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是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交通、市政、水务等项目(社会代建项目除外)的具体建设工作。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6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招聘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及我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至2022年6月29日。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ljrsjc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工程设计中心ZG01)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56-2295013。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②根据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时间按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主动与我单位联系,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截止后,未联系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初步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在考试前审核报名材料原件,请考生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将于2022年7月7日22:00前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反映、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配、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56-2295013,0756-2285809。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2382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按要求报到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参加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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