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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邯郸市人社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需求,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16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聘博硕人才16名,工作岗位详见附件。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7月17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7月17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提供有专业翻译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国外学习专业核心课程的翻译证明并与公告选聘的国内高校专业核心课程比对,相似度需达到80%及以上,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论文、课题、专利、奖项、奖励、荣誉(称号)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在范围);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0:00至7月24日24: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portal.hd-u.com:3207/#/login,使用电脑端在线填写应聘申请,首次登陆需先注册账号和完善个人简历信息,进入系统后请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并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
3.提交材料(扫描版):
①研究生毕业证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
②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③二代有效身份证;
④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
⑤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4.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测评,学院官网公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测评
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5:1,不足5人时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笔试成绩需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业绩成果突出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若业绩成果相同,则两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告。(业绩成果包含:以第一作者发表北大、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完成国家级课题并结题,排名前三;国家级专利,排名前三;参加由教育部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大赛获奖。业绩成果计分参照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聘量化计分办法核算)。
4.现场资格审核。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因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本岗位内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官网公告。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按照抽签顺序,每位应聘人员进入备课室现场备课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逻辑语言能力等,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为保证评价标准统一,同一专业应聘者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试讲15分钟,根据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答辩5分钟。
3.面试打分。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本岗位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社局网站、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及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为聘用人员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三)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六)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162957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0310-3160208
各岗位咨询人员电话进入报名系统后见填报说明
监督电话:0310-3168076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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