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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38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前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专业条件。
(五)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8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符合报考岗位的执业资格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及本县在册乡村医生(含居委会卫生室医生);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8.在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未结束或其他不宜报考者。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中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布,考试具体时间、成绩等信息在太湖县中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医院网站:http://www.ahthzyy.cn/;微信公众号:thxzyy1992)。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医院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直接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8:00至11月1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太湖县中医院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2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11月20日17:00前可以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21日17:00前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费用45元/人。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
(4)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230101至230107岗位报名人数应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报名人数小于招聘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230108至23011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3日8:3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理论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招聘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2张、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凡报考护理(230108)岗位的人员均须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加面试)。
(四)专业技能考试
1.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专业相关基础技能操作。
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维判断能力。
3.面试方式及分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六)成绩合成
1.护理(230108)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的30%+技能考试成绩的20%合成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之和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录取人选,按1:0.5的比例确定递补对象(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最后一名如有考生最终合成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3.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中医院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医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自录用公示之日起半年内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递补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聘用人员均为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等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230101、230102、230103、230104、230105、230106、230107岗位的聘用人员,符合周转池条件的在批准的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内,按相关规定执行。
4.聘用后须在本院工作满三年。
5.一经正式录用,医院给予以下人员相应奖励政策:
(1)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一次性支付安家费2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住宿,服务期六年。
(2)其他临床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一次性支付安家费13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住宿,服务期六年。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招聘工作由医院纪委全程监督,接受上级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6-4185032,13955621129(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556-4161291(监察办公室)
太湖县中医院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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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thx.gov.cn/thxw/tzgg/2027390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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