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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院纪检监察室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纪检监察室干事岗位1人,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致,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作风严谨,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7日后生),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汉语言文学、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优先;
(五)有公文写作功底、能够独立完成文书撰写的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二)应聘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需填写附件《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顺序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公文写作或独立完成文书撰写的佐证材料、荣誉及奖项等证件复印件。
(三)报名途径:
1.现场报名: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递交至组织人事科。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组织人事科邮箱:lbsrmyyrsk@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及专业”。
四、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考核人员。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六、适岗评价
将考核结果提交医院研究,确定拟进入适岗评价环节人员,适岗评价内容为考察对象到科室跟班,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适应岗位情况等,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将适岗评价结果提交医院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体检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将通过医院内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和协议,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十、待遇
本岗位招聘人员为我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享受医院现行薪酬制度待遇。
十一、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蓄意作假、伪造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被取消资格,我院保留对因此给我院带来的损失追究的权利。
(二)联系方式
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行政办公楼四楼)
医院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
联系电话:0772-4225177(唐老师)、0772-4231686
官网网址:http://www.lbsrmyy.com
邮箱:lbsrmyyrsk@163.com
附件:来宾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表11.16.doc
来宾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24380c4b-f448-4a26-8444-c4c4fee600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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