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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2名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云南省 - 昆明市招聘职位:专职教师/教学科研岗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11-23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34年的云南省立鼎新初级商业职业学校,学校扎根云岭大地,深耕财经职业教育,办学近90年,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财经专业人才。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表彰的“黄炎培优秀职业学校”、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首批命名的“省级文明学校”、云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培育单位、云南教育厅推荐的“国家信息化标杆校”。学校财经行业教育背景底蕴深厚,是全国财政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云南省财政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云南省财政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确认聘用后,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须向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基础材料(须提交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本人签字按手印,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

(5)《诚信承诺书》(附件3)

(6)《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备注中提及的相关条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7)证明应聘人员工作技能、业绩的相关证书,应聘人员可自愿提供。

2.视频面试材料

应聘人员不限形式根据问题(附件4)进行回答并自行录制答题视频,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不超过6分钟的答题视频,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图像及声音须清晰。

(二)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知行楼307)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28743、0871-63137244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提交的材料不清晰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根据岗位紧缺情况报学校审核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进行公布。

六、视频面试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协同学校党政部门及二级院(部)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视频面试材料进行评分。视频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和工作态度等,录制时长不超过6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视频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有关信息,否则取消视频面试成绩。

视频面试成绩在评分结束后1日内,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公布。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提交视频面试材料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871-6352874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根据视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视频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未达到比例的,经学校审核同意批准后,可放宽比例。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保持电话畅通。

八、现场面试

(一)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保持电话畅通。

(二)现场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现场面试当天参加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现场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所有岗位现场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按照现场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招聘部门确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按照现场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按照现场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学校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执行学校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考核奖励、社会保险、其他共4个部分组成。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一)基本工资(含六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基础工资和职称技能工资构成。本科学历基础工资4500元/月、硕士学历基础工资5500元/月;职称技能工资是指所获职称证书在学校指定证书范围内,职称技能工资100-600元/月。

(二)考核奖励工资包括超基本工作量奖励工资和年度业绩贡献绩效工资,超基本工作量奖励工资包括教学及学生管理超基本工作量工资(按实际完成的超工作量核算)。

(三)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突出的,经学校考核和联审后,可享受学历提升、培训、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其他福利。

十三、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8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37244、0871-63528743;

(二)监督电话:0871-65813822;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ynczy.edu.cn)。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nczy.edu.cn/info/1071/11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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