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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潜心育人,甘于奉献;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综合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6.少数民族,有较强的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学历条件
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24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7月及以前出站的博士后。
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后;
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
博士后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含)以后。
(四)工作经历条件
需要具备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骨干1年及以上,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或校团学组织所属部门副职及以上学生骨干、院(系)团学组织所属部门正职及以上学生骨干;或注册学生社团的负责人(正职或副职);或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资助中心、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等学生工作机构所属部门副职及以上学生骨干。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于2023年12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西南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或在读证明、党员证明、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和简历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应聘西南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发送至电子邮箱:xsc325@163.com。
(二)资格审查
2023年12月19日前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26日。
(四)面试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不超过1:3择优确定;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27日。
(五)资格复审及综合考察
学校对面试通过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心理健康测试
学校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七)公示录用
学校审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签订就业协议。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程序要求完成各环节,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西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23-682542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西南大学
2023年12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czp.swu.edu.cn/info/1006/1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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