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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原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发交投)成立于2014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是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以红河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股权投资为核心业务的国有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担红河州境内高速公路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和公路沿线相关产业的经营开发业务。现阶段共参与州内16个高速公路项目(含集团参股项目和国道项目)建设管理,建设里程达942.68公里,项目投资总额1506.98亿元。目前下辖控股子企业4家,对外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15家(含集团参股项目)。面向未来,公司将紧抓“十四五”期间州内重大公路项目建设契机,通过公路开发运作和资源整合,初步形成涵盖公路开发建设、运营管理、附属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实现综合交通板块独立拥有自身造血功能。现为充实公司机构和人员配置,强化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名工作人员:安全环保部副部长1名;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如实填写《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2),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及履职工作证明、学术(科研、工作)成果、获奖励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受理邮箱:hhzgsglgs@126.com。重复发送报名材料以首次提交的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果出现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用人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考核
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
1.第一轮面试。75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第一轮面试当场确认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2.第二轮面试。75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第一、二轮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拟聘用初步人选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五、公示
政审、体检结束后,红发交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政审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河人才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处在合同期内的聘用人选必须在正式报到之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发交投综合管理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正。
七、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4:《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第二轮面试合格人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递补1次,如成绩排名影响到递补的,则按第二轮面试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八、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采用月薪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给予转正,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相应工资:4000-6500元/月(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相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二)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内向红发交投综合管理部提出。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考人员需要服从公司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3987071(普老师)
监督电话:18687345277(张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红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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