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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39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创立于1912年,始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1942年升格为国立河南大学。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2008年10月,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7年9月,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再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文、理、工、医、农、艺术等13个学科门类,36个学院(部)、102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82个本科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拥有郑州校区和开封明伦校区、金明校区,总占地面积55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5万人。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河南省实验室(研究院),5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办有河南大学出版社和9种学术期刊,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近1300万册卷件;先后与38个国家和地区的193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才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组织、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河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能力水平;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e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类型+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河南大学2023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求职简历,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博士研究生提供);
7.各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单;
8.学习和工作期间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9.高校工作经历须由工作高校人事部门开具证明;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逐一扫描为PDF文档并按顺序编号,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初审通过者,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到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及时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素养、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将在学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前,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心理健康测试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和要求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
六、聘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员额制管理。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371-22822703(校人才人事部)
监督电话:
0371-2286605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henu.edu.cn/info/1017/37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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