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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求,临安区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5.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3年12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身体健康,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
7.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联系方式:0571-89542079、0571-89542078,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商务局416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1)本人签字的《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区商务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反馈并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全国两会精神、临安区情区策、经济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经研究同意后,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5)录用单位在一年内有其它相适应的岗位需要的。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61070187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42078
来源链接:
http://www.linan.gov.cn/art/2023/12/18/art_1229261183_4225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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