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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以下简称“学校”)由宁波市虞仁荣教育基金会发起和举办,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省市共同建设的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新型研究型大学,以卓越的教育、科研和创新推动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志存高远、求真务实”的培养特色,培养具有“宽厚基础、创新能力、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学科定位以服务社会为使命,注重基础研究、强化工程技术、突出前沿交叉,组建理学、工学、信息、商科四大学科群,重点发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基础学科,以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国家急需的前沿交叉学科,形成以理、工、信、商为主体,兼备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序列岗位人才,诚邀海内外有志之士加入,携手同行,共创未来!
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行政办公室
招聘岗位 | 校领导行政助理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职责 | 1.负责校领导的日程安排; 2.做好校领导工作事项的上传下达及沟通协调; 3.起草有关报告、讲话稿、通讯稿等; 4.协助做好来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任职要求 | 1.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3年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4.文字功底扎实,具备熟练的英文写作和交流能力者优先; 5.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
(二)教学工作部
招聘岗位 | 教学工作部副部长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职责 | 1.落实学校对教学管理方面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措施,并进行检查、监控、评估。 2.协助教务处的全面工作,对人员管理进行预算和计划,并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教务处的工作计划。 3.执行学校对教学常规要求的各项规定,编制调整教学课表,对教师的教学常规的检查、调查和评估,组织教务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4.负责本科生(包括中国港澳台学生、国际学生)招生各项工作,负责制订本科生招生相关制度及规范;制订与落实招生计划及培养计划,制订、招生宣传、报名与咨询受理、考务组织及审核、录取标准及细则制定、录取及上报等具体工作。 5.做好教学档案、学生成绩、学籍的管理工作。 6.各类考务工作的具体安排。 | ||
任职要求 | 1.国内外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高校教务相关部门教务管理相关的工作经历;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中英文沟通能力; 3.有教育部与考试厅相关的公共关系对接经验和能力; 4.熟悉国内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5.认同东方理工大学办学理念,为人正直,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有责任心,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6.对于条件特别优秀,或具有国内一流高校、海外高校或中外合作办学高校招生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三)宣传及公共事务部
招聘岗位 | 宣传及公共事务部主管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职责 | 1.统筹规划宣传、采访对接、媒体及公共关系运营等工作; 2.负责学校官网、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推广工作; 3.负责学校各项工作成果的展示工作,与校内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品牌建设;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任职要求 | 1.国内外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新闻、传媒、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深厚的文字功底、优秀的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4.具备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5.具备处理突发事件、进行危机处理的能力和心理素质。 |
(四)科研部
招聘岗位 | 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主管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职责 | 1.深度挖掘科研团队科技成果并开展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服务,与政府、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持续有效、良好的产业合作关系; 2.制度建设等工作,协助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制度,跟踪转化政策、态势发展、行业动向,撰写相关分析报告; 3.科技孵化等工作,提供学校科技孵化、科研团队产学研合作、人才项目落地、科技型企业招引等服务; 4.组织策划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宣传推广、商务对接活动,推进各类成果转化相关优惠政策申请兑现;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任职要求 | 1.国内外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理工科专业优先考虑; 2.熟悉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区域合作体系,有3年及以上技术转移、科研管理、知识产权、企业孵化及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技术经理人经验或产业园区、孵化器运营经验者优先; 4.有优秀的资源挖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商务拓展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5.做事主动,工作积极、认真、细致,有责任心,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意识; 6.有研究院、高校等单位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五)财务部
招聘岗位 | 财务实习生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职责 | 1.收集并核对会计信息,编制、整理会计凭证,协助档案整理; 2.配合完成固定资产的入库和盘点工作; 3.协助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建设; 4.协助财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任职要求 | 1.本科院校大三及以上学生,可实习半年以上,金融、财会、数学(辅修金融或财会)或计算机(辅修金融或财会)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工作责任心,逻辑能力强,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 3.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包括口头交流和书面表达; 4.有财会类资格证书优先; 5.有相关财务实习经验,能熟练使用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者优先。 |
招聘岗位 | 招采办实习生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职责 | 1.协助组织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工作; 2.协助组织讨论、确定采购办法或谈判原则,编制采购文件; 3.协助采购文档的整理和归档立卷。 | ||
任职要求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实习半年以上,理工科类专业优先; 2.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包括口头交流和书面表达; 3.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高效开展工作; 4.热爱高校采招工作; 5.较强的抗压能力,胆大心细,认真负责,自我驱动力强; 6.有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要求,且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要求: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行政序列岗位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简历筛选、线上测评、面试、体检、背调及录用七个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有意应聘者请从速投递应聘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以一个文件夹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taff-hire@eitech.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1)必需提供的材料:
①《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签字扫描回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提供高中毕业后至最高学历期间所有的相应材料,即若为研究生,则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相应材料。
④《报名表》中涉及的以下材料:
语言能力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2)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
推荐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作品集等。
(二)简历筛选、线上测评和面试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简历筛选;根据筛选结果安排线上测评;安排线上测评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体检
学校通知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招聘公告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在体检过程中如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发放录用通知。
(四)背调
拟录用人员在录用通知上签字确认回函后,学校安排开展背调,拟录用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回函、提供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背调时,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回避要求、信息造假等情况,背调结果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背调结果无异议,予以正式录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以及工作条件。所有岗位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请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学校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或者接到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应聘者主动放弃。每一环节淘汰的应聘者,学校将不再另作通知。
(三)学校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因接待能力所限,谢绝自行来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王老师
咨询电话:0574-86603311
2.0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312/t20231218_113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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