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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喀什地区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制外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中医医院成立于2019年,为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正县级事业单位。是一所中医特色鲜明、西医学科设置齐全,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公立中医医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医疗集团喀什医院、喀什大学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24亩、总建筑面积98018㎡,设计床位1000张。
自2021年,山东省对口援建喀什地区中医医院以来,秉承“西医不落后,中医有特色”的发展模式,通过人才组团、资源组团、项目组团、服务组团的方式,积极探索出山东“组团式”医疗援疆新模式,全面深入持续地提升喀什地区中医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在山东省的鼎力帮扶下,医院正朝着建设疆内一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辐射中亚、南亚一带一路核心区中医药服务高地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喀什中医医院)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信息公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9:30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喀什地区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四楼)
4.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其中喀什市户籍以外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考察表(附件4);喀什市户籍人员考察表中“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部分不需填写,其余部分填写完整,由医院统一组织审查)。
5.资格审查初审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环节。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取消已通过环节的所有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喀什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喀什中医医院)公布为准。
2.面试地点:喀什地区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
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原则上采取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70分合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应聘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场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将会在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公布,如对成绩有异议者,请在成绩公布的7日内与人事科取得联系。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院党总支会进行审议,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
2、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5-7日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喀什地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喀什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福利待遇
工资面议
六、相关事项
1.应聘者须在招聘过程中确保电话畅通,如果因应聘者电话关机、欠费、多次无人接听、拒接等原因造成通信不畅,未能参加招聘相关环节,均视为应聘者放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2.本《公告》由喀什地区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98-2204730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监督电话:0998--2204731(仅接受投诉举报,不接受考试报名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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