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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工作地址:福建省 - 泉州市招聘职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4-03-05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231日前长期接受报名,医院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2月至20062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2月至20062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2月至20062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具体要求的为准。

2.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8312024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4831

3.报考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831。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831。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导师专业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9.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与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签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充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含试用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即日起至2024123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896666487@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含相片)

2.身份证正反双面;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大学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及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

4.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境外学历学位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5.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方可报考(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阶段提供);

7.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只需一项):报考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报考人员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283476,联系人:张老师。

(二)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致电咨询(工作日900-11301500-1700,联系电话:0595-22283476),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一周内及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医院将不定期对资格初审合格准予参加考核的名单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zsrmyy.com/)动态新闻-人事公告栏公布。

报考人员须于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复核为准。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特点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医院人事科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用人员按照《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申请聘任高级职称。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283490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quanzhou.gov.cn/)、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zsrmyy.com/)发布。后期招聘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zsrmyy.com/)动态新闻-人事公告栏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202422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zsrmyy.com/info/1013/39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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