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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96号)精神,结合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服务意识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工作职责 | 招聘方式 | 招聘对象 |
科研助理 | 1-2 | 畜牧学、遗传育种、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协助科研团队做好试验(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项目申请和验收、产业调研、科研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科研方面的工作。 | 面试 | 应届毕业生或优秀的往届生 |
三、岗位管理及有关待遇
受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派遣),签订劳动合同,按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指标挂钩,具体情况面谈。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材料接收截止于聘用满额。应聘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近照等,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发至应聘指定邮箱:834108092@qq.com。
(二)初选。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材料、招聘条件择优录选,通过初选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与聘用。由面试小组对通过初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联系人:袁老师,邢老师
联系电话:13250732023、13976611920
地址:海南省琼山区兴丹路14号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naas.org.cn/hnaas/0400/202403/d8fc302be3164f2ca05c08b3c4020695.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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