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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补充我院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14个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2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4年春季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临床护士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9:00时至4月7日17:30时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278
4.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4年春季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粘贴照片并本人手写签名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两个公章页)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上传);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试招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医院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具体招聘职位数。
考核招聘岗位不作开考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4月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4月7日17:30时准时关闭,2024年4月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4年4月7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1.考核招聘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考试招聘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1)笔试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同时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三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官网予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医院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一)按医院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合同,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与医院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领定安县人民政府住房补贴。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纪律要求
1.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98-63838989。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443号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行政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898-63822086
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详情请仔细阅读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12681&EXAMID=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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