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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198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建校40年,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近30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为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因工作需要,深圳大学于2024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相符。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四)其他要求
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4月选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zuhr@szu.edu.cn,邮件名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2.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3.联系人:庄老师,联系方式:0755-26536111。
(二)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
1.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件;
3.完整的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
4.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深圳大学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业务考核通知书。
三、考试方式
采用业务考核方式。经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专家对考生的业绩成果进行评审考核。业务考核成绩应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按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在30日内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公示
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学校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3.咨询电话0755-26536111;
4.本公告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
2024年4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r.szu.edu.cn/info/1138/75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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